当前位置:首页 > 今日资讯 > 正文

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志刚决定逮捕

  记者今天(22日)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,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、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涉嫌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***。日前,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***对孙志刚作出逮捕决定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  (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)